一、申報條件
除履行法定職責、法定義務外,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推薦為2024年彌渡縣見義勇為先進集(群)體和先進個人候選人:
1.勇于同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事跡較為突出的;
2.不顧個人安危、積極協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線索,為偵破重大刑事案件作出一定貢獻的;
3.為保護國家、集體財產和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奮不顧身搶險救人,事跡較為突出的;
4.有其他見義勇為行為,事跡較為突出的。
二、申報程序
見義勇為受益人、見證人、行為人及其近親屬,見義勇為行為人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公安機關、民政部門等相關單位依據上述條件向縣委政法委、縣見義勇為基金領導小組提供線索進行申報。
三、申報時間
1.本次征集活動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6日。
歡迎全縣廣大人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積極踴躍提供見義勇為群體和個人線索。
特此公告。
縣見義勇為基金領導小組
2024年11月29日
來源:彌渡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