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天,臺州一則網帖掀起一場風波,傳聞男大學生村主任助理林某,被玉環縣沙門鎮政府一已婚女組織干事盛某潛規則。同時,網帖公開了女干部的照片及大量曖昧短信。
在網帖公開之前,由于林某與盛某理論時,動手打了盛某,被玉環縣公安局行政拘留5天。他不服,將玉環縣公安局告上了法庭。
昨天,這起案件判決,林某敗訴。
林某和盛某都是1981年生人,林某除了在玉環沙門鎮當村官,還在溫嶺當協警。而盛某是鎮政府組織干事,已婚,在本案中為第三人。
今年2月1日上午9時許,林某在盛某的辦公室,用手打了盛某的頭部。鎮政府報了警。
2月3日,玉環縣公安局對林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林某起訴,請求法院判決被告玉環縣公安局撤銷對其作出的行政處罰,并賠償他誤工費700多元。
5月6日,玉環縣法院不公開開庭審理。
法院認為,雖然林某和盛某發生爭執,雙方都有過錯,但有證據表明,毆打事實清楚。另外原告認為被告程序違法,但沒能提供證據,不予采信。
最終,法院維持被告玉環縣公安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并駁回原告林某提出的賠償要求。
原來,林某和盛某在高中時就認識,并非像網帖說的那樣,盛某利用自己是上級而潛規則林某。盛某和老公原本是同一個單位,因為老公升官了調到外地,聚少離多,感情逐漸疏遠,與林某漸生情愫。后來,盛某要求分手,林某不同意。有知情人說,林某保存著幾年前的短信,是別有用心,想敲詐盛某,因為盛某父親是辦廠的,比較有錢。
盛某也因婚外情付出了代價,她已在年初離婚,調到另外的工作崗位。而林某也沒法繼續做村干部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