彌渡縣關于嚴厲打擊擾亂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行為的通告
為進一步規范成品油市場秩序,防范和化解重大安全隱患,維護彌渡縣成品油市場正常經營秩序,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確保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管理暫行規定》及《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全縣開展依法嚴厲打擊擾亂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指成品油是汽油、煤油、柴油及其他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具有相同用途的乙醇汽油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
二、國家對成品油經營實行許可制度,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許可均不得從事成品油經營行為;不得向不具備經營資格的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罐)銷售成品油。
三、無證無照經營加油站(點)、流動加油車(罐)的企業及個人,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并自行拆除相關經營設施,否則將嚴厲打擊、依法嚴懲;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鼓勵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擾亂成品油市場經營秩序行為,公安機關對舉報人相關信息嚴格保密,并維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彌渡縣成品油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領導組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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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4-4 14:56 上傳
來源:微彌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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