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法律的尊嚴與權威,督促被執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切實保護案件當事人的勝訴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定,彌渡縣人民法院特發布執行懸賞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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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0:24 上傳
被執行人:迎紅,男,1976年5月19日出生,白族,小學文化,個體戶,住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鳳儀鎮樂和村委會本長7社51號。公民身份證號碼:53290119760519**3X。 執行依據:彌渡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云2925民初519號民事調解書。 執行案號:(2018)云2925執205號。 執行標的:300000元。 懸賞金額: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被執行人有效財產線索,并經查證屬實,使申請人的債權得以全部或部分實現的,法院將根據申請執行人承諾,按提供有效財產線索以實際執行到位案款金額的10%作為賞金。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 同時,本院再次規勸被執行人積極前往彌渡縣人民法院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否則法院將視情節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涉嫌構成犯罪的,將移交有關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舉報電話:0872-8168203 周法官 懸賞舉報截止日期:2024年12月6日至2025年12月6日。 特此公告。
彌渡縣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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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0:25 上傳
來源:彌渡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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